本报讯(记者 周哲 刘争 通讯员 陈漪蓉 黄芳 张磊)近日,太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双凤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马路边听到一声巨响,民警火速前往现场处置。
经了解,当晚驾驶人张先生开着这辆“驮”着作业车的货车准备去往目的地,但他在出发前忘记把作业车顶部的操作间降下来,由于货车载物高度超高,作业车顶部与跨线电缆来了一场“亲密接触”。随着巨大的声响,路边与电缆线相连的电线杆、监控设备、红绿灯等相继倾倒“电光四射”,还压断了周围绿化树木。
在现场,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及车辆称重,均无异常。为防止发生二次事故,民警立即开展交通疏导,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并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处置后续。后经测量,事故车辆加“货”的总高度达到了4.79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由于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此次事故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驾驶人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太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予以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