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条十梓街有十几家空置的沿街商铺的大门都被贴了类似的招租广告。 记者 吴涛摄
【96466记者帮办】
本报记者吴涛
昨天,市民王先生找到“96466记者帮办”栏目,称他位于姑苏区十梓街的一间闲置商铺门面,不知被什么人贴上了招租广告,而他并没有出租的计划。更让王先生惊讶的是,他还发现整条十梓街,有好几个闲置门面都被人贴上了类似的招租广告。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业主遇到奇葩事自家空置商铺大门莫名被贴招租广告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十梓街上有一间商铺门面,目前处于空关闲置状态。谁知道,11月9日下午,王先生到商铺里打扫卫生,却发现大门上竟然贴着一张红纸,上面写着“诚租此铺,中介勿扰”,并附有一个手机号码。让王先生哭笑不得的是,他并未有出租这间商铺的计划。“这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这个小广告上的信息显示,商铺正在寻找新的租户,但我根本没这个打算,也没有授权任何中介公司操作。”随后,王先生拨通了小广告上的电话,询问对方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对方一听他是业主,马上把电话挂断,之后又把王先生的电话号码拉黑。
王先生进一步发现,十梓街上只要是目前还没有租出去的铺面,都被贴上了类似的招租小广告。“我打听过,针对贴小广告的情况,有的业主担心影响自家商铺出租,有的业主担心前来看房子的租户真假难辨、上当受骗。”王先生说,业主张贴招租信息,为了避免风吹日晒损坏纸条,一般都是贴在玻璃门里面。他猜测,这种行为可能是个别中介的套路,他们为了把手里的商铺租出去,就给附近的商铺随意张贴小广告。如果有人打电话来问,就胡乱报个高价搪塞过去,然后亮出真正要出租的店铺。这样让咨询的人有个前后对比、形成心理落差,更容易谈成生意。
整条街十余间门面集体“招租”?张贴方称自己是中介
昨天上午,记者前往十梓街实地查看,结果发现从十梓街人民路路口到凤凰街路口800多米的街道上,有十几家空置的沿街商铺门面的大门都被贴了类似的招租广告。记者注意到,这些广告都用粉红色纸打印,张贴在店铺的门外,上面的字体格式几乎一模一样,只是留的电话号码不同。其中一间空置门面上张贴的招租广告已被撕掉,这间门面隔壁的商户告诉记者,这是真正的业主撕掉的,因为他根本不想出租。
记者以租客身份拨打了其中一张招租广告上的电话。在描述了商铺的大致外观和地址后,接听电话的男子坦承自己并非空置商铺的业主,而是租房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当记者表示有意租用该商铺开餐饮店时,男子称该门面刚被租走,面积太小不适合做餐饮,并推荐其他商铺门面,价格优惠,可微信详谈。但当记者询问其所属公司是否经过房东同意时,男子表示不便透露,随即挂断电话。
律师表示,此类中介行为涉嫌欺诈
对此,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勇伟律师认为,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中介在未获得门面房东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潜在租客,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诚信原则,更涉嫌构成欺诈行为。
蒋勇伟表示,这种欺诈行为不仅损害了房东的利益,还扰乱了商铺租赁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对于受害方的权益保护,他建议,相关受害方应当积极采集并保留相关证据,向房地产经纪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对中介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市场的公平和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