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邱清颖 吴玉娇)光伏发电有利于削减电力尖峰负荷,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然而,吴江一家电子公司因为厂区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出现的问题与一家能源公司引发矛盾,这起矛盾如果不能及时化解,将会导致光伏发电系统“半途而废”,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得益于吴江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办案理念,近日这起矛盾得到了实质性化解,不仅光伏发电系统实现了并网发电,还减少了企业的诉累和成本,实现了双赢、多赢的良好局面,受到双方企业的一致好评。
吴江这家电子公司主要生产螺丝,这些螺丝需要精细化加工,有七八道工序。以往,这家公司都把其中的一道热处理工序承包给其他公司外加工,每年外加工费要100多万元。为把螺丝生产全流程、全链条掌握在自己手里,降低点成本,这家公司准备自己做热处理。因为热处理需要大量的电能,这家公司便想着在厂区安装光伏发电系统,以便电量自给自足,余量还能并网。于是,这家电子公司便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承包给了一家能源公司,合同约定由能源公司负责光伏发电系统方案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及并网验收。然而,能源公司把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好后并没有完成并网验收,且在安装过程中导致电子公司的厂房漏水。对此,电子公司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因此双方发生激烈矛盾。对此,电子公司将能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承揽合同、返还安装款并赔偿违约金及损失。而能源公司也将电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电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
这是一起合同纠纷,如果解除承揽合同,返还、折价、损失鉴定都会给双方带来时间和金钱上的负担,最终造成“双输”的局面。为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吴江法院办案法官胡云杰专程到电子厂实地了解情况,发现电子公司厂房确实存在漏水情况,且水漏到公司生产的螺丝上,导致不少螺丝生锈,损失不小。能源公司承认由于工人安装时破坏了防水层导致漏水,但认为,他们派工人维修过几次,而厂区内有两个配电房不符合并网验收的标准,光伏发电系统到现在没有并网验收是电子厂自身的问题,不是他们公司的问题。电子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付剩余工程款,责任完全在电子公司。
这起矛盾的症结在于没有并网发电和漏水维修及损失的解决,胡云杰分析后尝试“背靠背”调解,经过释法说理,最终确定由能源公司将电子公司原有的两个配电房合并为一个,并将电子公司的光伏发电系统完成并网验收。之后,胡云杰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胡云杰建议电子公司先询问漏水修复的费用,能源公司后续也认可了该金额。针对尾款的支付、漏水损失、后续运维等问题,双方也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
这起涉光伏产业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了双方好评。“感谢法官帮我们解决了这起烦心事,这下我们可以安心搞生产了。”电子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表示,现在光伏发电系统一个月能产三万五千多度电,发的电直接输送到车间去用,正好供应厂里引进的热处理工序,一个月就能省三四万元的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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