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及时在到龄当月办理退休;着急办理社保异地转移、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疫情防控期间,遇到这些问题该怎么办?苏州人社部门近日发布人社领域热点政策、业务经办服务指南,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按规定,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特殊情况,如因单位经办人员或到龄退休人员在封控或管控区域内,未能及时在到龄当月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可在特殊情况解除后,再申请办理,养老金从到龄次月开始享受。
人在外地,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可通过“掌上12333” 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进行线上办理。疫情防控期间,苏州市社保中心通过“社保小蜜蜂”微信号(Suzhou_CSI),提供“一对一”线上直通代办服务,为急需办理社保业务的市民提供服务。
苏州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或职工及其近亲属可通过邮寄材料等不见面方式,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康复。鼓励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通过省一体化信息平台网上申请工伤认定。因疫情被隔离致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申请的,可先行电话报备,隔离结束后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目前,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工伤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三项业务,工伤职工可持三代社保卡,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记者从苏州人社部门获悉,目前就业见习业务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就业见习相关申请不受影响。个人可通过“苏周到”、“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和“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浏览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在线应聘见习岗位。就业见习基地可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确认见习人员、在线申请补贴。
此外,之前未开通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可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完成线上自助注册、法人线上自助注册;或通过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完成法人线上App自助注册。
目前尚未复工的参保单位,可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个人基础信息采集、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请、缴费基数调整(上调)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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