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六月,海浪低吟,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大连巡回点迎来了2022年度第一次巡回审判。
此次巡回审判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肩负创新探索巡回工作新方式方法的任务。在庭领导指导下,合议庭采取“开庭+座谈+调研+联络”模式,围绕案件反映出的银行虚假增信问题,以点带面,联动下级法院座谈、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调研、走访全国人大代表,以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个案审理推动金融业规范化发展。
调研联动
关键词:银行业合规治理的司法保障
6月16日10时,大连市银保监局。
一场以“银行业合规治理的司法保障”为主题的座谈调研正在进行。
最高法二巡仅2022年第一季度就受理逾十件金融纠纷案件,标的额巨大,部分银行工作人员已被刑事立案,折射出银行合规管理的种种漏洞。
如何在巡回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和保障银行业合规管理政策制度落实,已成为最高法二巡的当务之急,而与相关行政监管机构调研联动,也成为此行的重中之重。
“当前行政处罚法条存在真空、金融乱象频生、行业粗放经营、合规文化建设不足、监管存在若干短板,今后我们要补短板,要穿透式监管,要通过科技赋能,还要强化能力建设。每一项工作,都需要与人民法院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权责互补。”大连市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金利佳介绍了当前银行合规治理面对的困境和努力的方向,对优化金融生态的司法需求作了分享。
与会人员围绕违规行为刑事、行政、民事责任的认定与处理,行政监管机构和法院信息共享联动,监管法律的完善等问题充分研讨并达成共识。
问题共解,经验共享。此次座谈会上,最高法二巡法官欧海燕还向大连市银保监局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点推介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银保监局建设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平台,促进金融纠纷高效化解,打造金融纠纷一站式化解新格局的突出经验。
金利佳和大连中院副院长吴耀明表示,将尽快联动相关职能部门,整合辖区内政策和法治资源,深入探索跨部门跨区域司法行政联动协作机制,打造全方位法治化金融保障平台。
走访代表
关键词:疫情背景下东北重工业企业的司法需求
6月16日14时,中国船舶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集团)。
以“疫情背景下东北船舶工业的司法需求”为主题的走访调研拉开序幕。
东北三省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我国最大的重工业基地。作为东北三省乃至全国名列前茅的大型重工企业、我国船舶总装建造及维修保障的主要基地,大船集团见证了中国船舶工业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第一艘航母“辽宁舰”、第一艘国产航母“山东舰”都是从这里驶向大海。
全国人大代表刘征是大船集团前董事长、首艘国产航母工程现场总指挥和现场指挥部党委书记。调研大船集团、走访刘征代表,是了解东北大型企业司法需求的重要窗口。
座谈会上,大船集团首先向审判团队介绍了集团“造船育人、造船强企、造船兴邦”的百年发展史和首艘国产航母的建造历程。最高法二巡主审法官孙勇进和欧海燕对集团工作者的大国工匠精神、科学家精神、爱国精神表达了崇高敬意。审判团队也向刘征代表和大船集团介绍了最高法二巡聚力民商事审判工作、优化东北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各项工作举措和成效,并就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疫情背景下东北工业发展的司法需求征询了刘征代表及大船集团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双方还就船舶建造、涉外司法文书送达、仲裁司法审查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巡回办案
关键词:提审案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十一方当事人,七方申请再审
6月17日8时30分,大连中院。
2016年,案涉银行负责人违规操作贷款发放,第三方企业配合银行负责人虚假增信。后主债务人未按约还款,银行诉请该第三方企业以及其他八方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该案一审、二审法院对如何认定保证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与分配民事责任判断完全不同,判决结果均未能平息纷争,第三方企业和银行都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如何打破案件僵局、实质化解纠纷,成为摆在合议庭面前的一道难题。
9时,欧海燕主持证据交换。
法官助理段翠英此前已指导当事人对证据进行了梳理与分类。考虑到部分当事人未委托职业律师,欧海燕组织当事人逐项进行了举证和质证,整个过程规范、流畅、顺利。“证据交换开展扎实,接下来的询问就容易多了!”一位前来旁听的法官说道。
9时40分,孙勇进和欧海燕开始询问。
合议庭精准归纳出五个争议焦点。两位法官组织到庭的七方当事人逐项调查并发表意见。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询问,案件的脉络逐渐清晰起来。整个过程节奏紧凑、程序严谨,当事人的意见得到了充分表达。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来到大连,免去了我们来回奔波的辛苦,让我们体会到了司法的温度,很令人感动!程序的公正性得到了充分保障,我们对最高人民法院很信任。”一位当事人当即表示。
大连中院民三庭、审监庭的法官旁听了询问,认为这是一场审判思路和方法的现场教学,“希望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多来巡回,常来交流,给大家更多的学习机会”。
近年来,最高法二巡与巡回区法院建立了诉讼服务情况通报和工作会商机制,强化分流对接功能,发挥立审执等环节纠纷调处化解作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减量。通过开展“周碰头、月通报、季分析、年会商”,定期发布《第二巡回法庭审判及涉诉信访工作数据统计与分析》和《立案信访通报》,督导巡回区各级法院及时依法稳妥化解涉诉信访矛盾,成效显著,实现了信息共享、数据对接、联防联控和协同治理。(刘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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