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9日电(记者丁怡婷)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记者从8日召开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现场会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726万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26.1万栋,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3.1万余栋房屋采取了管控措施。
会议要求,排查进度要加快,认真分析评估“百日行动”完成进度,倒排工期,确保按期完成排查工作。排查结果要准确,全面归集数据信息,逐栋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排查结果真实。管控措施要严格,对排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分类整治要扎实,加快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分类采取处置措施。
会议强调,要加快建章立制,抓好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构建房屋安全监管体制,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闭环管理机制,落实好审批部门在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注重将好的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推动地方立法,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快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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