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白 雪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今年省委深改委一项重点工作,也是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之一。记者近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省级首批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名单出炉,全省11个设区市的48个项目入选。其中,南京12个、试点数量最多,苏州10个,无锡7个,常州、盐城、扬州各4个,徐州、淮安各2个,南通、连云港、泰州各1个。这些项目将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以点带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实践新方法、新路径。
严选试点,打造更新示范样本
城市更新的对象主要是建成地区,由于每个城市、地区的建成现状不同,相比外延式增长的新区建设,更新涉及到的百姓利益、产权关系和部门权责更多元,工作综合性、复杂性、探索性、创新性更突出。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围绕城市更新行动,国家尚未出台系统的针对性政策意见,可依据的标准规范与可借鉴的现成经验不多,需要通过开展试点积累经验、探索路径、形成示范、逐步推广。
我省开展城市更新试点相关通知5月印发以来,共收到232个试点申报项目。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选题是否有代表性、项目是否有示范性、实践是否有可操作性、政策机制是否有创新性,邀请专家开展竞争性遴选。兼顾类型和地域平衡,经专家严谨评审和相关单位反馈意见,最终确定48个项目为首批省级试点。
我省4月出台的《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确定实施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消除工程等“七个工程”重点任务。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遴选试点,根据“一老一小”工作有关要求,增加全龄友好建设类型,“八个工程”在48个试点项目中均有涉及。其中,老旧住区宜居改善、低效产业用地活力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城市生态空间修复等类型项目相对较多。
我省将推进试点项目实施,尽快形成优质实物工作量。各试点项目需树立精品意识,推动策划、规划、设计、建造、运营一体化联动,实施“设计师”负责制。同时,引导公众参与,调动市场力量踊跃投入,推动城市更新项目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实践。
靶向发力,一批项目加快推进
实施建成质量优越、群众满意的精品项目,是我省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重要目标。城市更新大潮下,各地加快推进更新项目建设,涌现出南京小西湖街区保护更新、苏州古城保护等一批全国知名项目。进入首批试点名单的项目也正加快落地。
位于南京市秦淮区的石榴新村危房消险项目,是南京12个试点项目之一。该项目采取以原地重建、回迁安置为主,异地置换、货币回购、优先购买原地商用房屋相结合的方式,探索破解不具备征收条件的城中村危旧房改造难题。正在实施该项目的南京越城集团副总经理陶莹介绍,石榴新村有权证居民388户,房屋都鉴定为D级险房。在满足居民安置需求、房屋日照、建筑间距等条件下,经过70多轮调整,形成多户型的设计方案。更新改造费用按建筑成本价核算,按市区政府60%、居民个人40%的比例共担。
扬州仁丰里历史文化街区,今年试点推进实施二期保护更新,以非遗街区为主题,以小规模、渐进式的更新路径,保护街区整体鱼骨状格局特色,保留分散在街区各处、不同年代的历史记忆。街区更新中注重公众参与,探索扶持街区内各文化名人工作室自主更新。
更多的更新尝试正在我省落地展现现实模样。南京自去年11月入选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后,将城市更新项目划分为居住类、公共类、生产类、综合类四个类别,先后两批遴选25个试点项目,其中15个取得阶段性成效。扬州将城市更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市域范围划定110个城市更新单元,出台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产业配置、设施配套等一系列工作指引。连云港将126公里海滨大道绿化美化和景观设计与城市更新有机融合,正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的滨海风光带。
创新破题,“改”出新天地
城市更新行动能否获得持久动力,关键看如何通过改革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我省要求围绕城市更新实践中用地性质调整、指标优化、产权变更、建设标准等重点难点,因地制宜,加大土地、规划、建设、财政、审批等方面政策支持。
“城市更新中大部分既有产权和利益相关人仍在原地,精细化管理、社会共识和社会支持十分重要。更新涉及的土地、产权、容积率、建筑密度、日照、消防、节能指标调整都不能简单套用针对新建建筑标准,需要通过试点探索创新破题。”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我省要求各地把科学规范开展城市体检评估、社会公众意愿调查作为前置要素,建立“开展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制定行动计划—编制实施方案”规范化流程工作机制,确保更新项目实施的科学性。
城市更新体检评估,成为各地实施更新前的“标配”。比如,南通在深入开展更新体检评估、空间统筹规划研究后,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出成果”目标,编制城市更新三年行动方案,排出八大工程、百个重点项目。盐城启动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工作,全面开展社会公众意愿调查和评估调研,探索出城市阳台、瓢城绿廊、湿地博物馆等一批试点项目。
“钱从哪里来”是绕不开的问题。我省要求,聚焦城市更新“由谁做”“钱谁出”等问题,利用市场力量,引入社会资本,促成政府、企业、高校、智库等多方合作关系。鼓励探索设立城市更新专项基金、发行专项债券,在创新性金融融资渠道中加强政策支持,用好政策工具,算好经济平衡账。
我省已将城市更新作为2022年度省级督查激励事项,省政府将对工作中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区予以鼓励。我省将制定《关于推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形成示范经验的指导意见》,分类型制定技术指引文件,加强对重点试点项目的跟踪指导,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发挥好试点示范引领作用,让更多的经验从“盆景”变成“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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