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国内资讯

以案说法|出于自卫打伤他人自养动物需要赔偿吗?

人民网 2022-11-14 23:45

案例

小李在小区花园遛弯,草丛中突然钻出一只大狗,咬住他的裤脚不放。慌忙间,小李捡起身边木棍将大狗击晕在地。狗主人闻声而来见此状十分痛心。经兽医诊断,大狗身上多处骨折,左后腿永久性损伤。小李需要对狗主人进行赔偿吗?

以案说法

不需要。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中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案例中不存在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的情形,故小李不需要赔偿。

网友热搜

最新发布

更多搜索

内容精选

资讯 苏州 娱乐 体育 财经

热点 房产 汽车 旅游 商业

Copyright (C) www.imationlatam.com

苏州都市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1029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