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景德镇市公安局以深化督察机制改革为抓手,把创新建立督察专员工作机制作为做好基层减负赋能“加减法”的重要举措,为基层公安机关“轻装上阵”,更加心无旁骛地投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减”出了新空间。
善做减法,常态督察焕发基层新活力
近年来,景德镇市公安局着力打造具有景德镇公安特色的大监督格局,推动设立督察专员队,从退居二线的机关领导干部中选出35名督察专员,采取“化整为零”方式,全部派驻到基层派出所开展日常督导,进一步延伸了督导工作触角,确保基层督导更加广泛、精准、有效,有力推动各项规范清单强行入轨,有效倒逼民警规范养成。
督察专员通过参与派出所晨会和各项业务工作,及时发现基层公安工作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认真填写上报工作督察责任清单,力促问题立行立改。
对督察专员职责履行情况,该局专门制定出台督察专员绩效考核办法,推动督察专员与基层“同奖同罚”,进一步压紧压实了督察专员工作责任,确保督察专员真正把身子沉下去、把自己融进所、把职责担起来,坚决杜绝“走马观花式”“指手画脚式”督导,坚决避免“层层加码”“减负变增负”的现象发生。
通过建立督察专员工作机制,变“专项督察”“集中督察”为“平时派驻”“日常督导”,推进督导考核评价事项统筹管理,一体制定督导考评细则办法,确保督导考评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同时减少重复督导考评,让基层公安机关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工作做在日常。
勤做加法,赋能增效提升基层战斗力
景德镇市公安局探索建立督察专员“一岗三责”工作模式为基层赋能增效,即督察专员派驻基层派出所后,在充分履行督导职责的基础上,同时履行“经验老师”的传帮带职责、“普通民警”的岗位职责,不仅让基层“多了一双眼睛”,更让基层“多了一双手”。
一方面,督察专员均为从事公安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经验的民警。把督察专员派驻到基层派出所,相当于把经验丰富的老师请到了基层一线,把业务指导和培训融入了工作日常,通过传帮授带,潜移默化地提升了基层派出所民警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如,昌江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督察专员发现近期辖区电信诈骗警情迅猛增长的实际情况,传授电信诈骗打防工作经验,并及时协调市局解决民警办案时存在的止付权限有限、解冻受骗资金难等难题,有力遏制了该辖区电信诈骗警情的增长势头。
另一方面,督察专员进驻基层派出所后,同时履行“普通民警”职责,积极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服务辖区人民群众等工作,进一步为基层派出所充实了力量。在一系列重大安保维稳任务中,各派驻督察专员不仅认真落实督导职责,及时发现整改了一批问题隐患,同时全力参与安保维稳工作,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朱健和、潘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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