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陆飞龙)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推进会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部署,推动新一年立法工作计划有效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美健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握地方立法正确方向,密切关注立法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最新动态,不断提升做好立法工作的能力。要紧紧抓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积极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把握地方立法中一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形式,紧贴苏州实际、广泛凝聚共识、维护法制统一,制定出体现时代要求、反映地方特色的法规。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视各级人大代表、立法专家顾问、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通过立法工作助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苏州样板。要及时制定出台配套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新制定法规的宣传,积极开展立法后回头看工作,落实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确保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要大力加强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有效提升立法工作整体合力,为我市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充分发挥立法的规范保障和引领推动作用。
会上,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情况,介绍了2023年立法工作安排。有关部门就落实2023年立法任务进行了交流发言。
截至2022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了平安建设条例、数据条例、终身学习促进条例、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等4件法规,修订了城市绿化条例,对养犬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河道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轨道交通、禁止开山采石、古建筑保护等7件法规进行了修改,废止集贸市场管理条例,并完成了科技创新条例的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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