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亚平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履职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立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前瞻谋划本届人大工作,研究制定五年工作规划,项目化推进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12件,完成一审1件,废止1件;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22个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织开展6次执法检查、8次视察、1次专题询问、1次工作评议和1项满意度测评,对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作出10项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3人次。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现本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动苏州现代化建设开创新局面。
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要求,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赴基层和高校开展宣讲活动,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全年共召开17次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开展13次集中学习交流,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推动学习成果向履职成效转化。
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深入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印发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扎实推进60项重点任务,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围绕加强监督和发挥代表作用,谋划推进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五级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代表之家迭代升级等7+5重点工作。聚焦市委关注的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古村落保护等重要事项,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推进相关工作有效落实。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共向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11次,向市委请示报告18次。
切实扛起党组政治责任。常委会党组突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功能,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确保省委和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常委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先经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再依法有序组织开展。支持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充分发挥作用,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持之以恒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不断提升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助力苏州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推进新兴领域立法。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为更好抢抓数字化发展机遇,先行先试制定数据条例,从数据治理、数据权益保护、数据发展应用等方面进行制度性创设,在全国率先对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作出全面规范,是全省设区市三个立法精品培育工程项目之一,也是我国数据领域一部具有综合性、探索性、引领性意义的地方性法规。推进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为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优化创新生态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推进民生领域立法。聚焦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会建设,制定终身学习促进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关于终身学习的专项地方立法,着力构建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捷的终身学习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制定平安建设条例,固化苏城善治亮点举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八心工程等特色内容,落实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法定责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修订城市绿化条例,设立永久性绿地保护制度,鼓励发展立体绿化、通透式绿化,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水平。修改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加强犬只动物防疫,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推进文化领域立法。大运河在苏州流经区域多、遗产丰富,针对沿线景观风貌提升、文化资源产业化、健全协同工作机制等现实需要,制定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全面保护大运河苏州段文化遗址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大运河文化带精彩苏州段。审议通过决定,将每年10月26日设立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纪念日,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敬畏历史、呵护古城、热爱苏州的良好氛围,彰显苏州名城价值特色。
在市委领导下,常委会积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拓展各方面对立法工作参与。按照市委部署制定立法规划、计划,立法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汇报。实行人大和政府领导双组长负责制,开展立法协商,有效保证草案起草质量。将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扩面提质作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修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视察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情况,使全市1个国家级、2个省级、28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更好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与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合力研究大运河文化保护中的重要制度问题。积极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提出关于19件(次)法律、法规草案的185条书面意见。
三、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扎实开展监督
有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在苏州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新担当。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监督。根据市委抗疫情、保运行、稳增长企业大走访部署要求,走访了解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帮助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实际问题。深入核酸检测采样点、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等地,视察疫情防控工作。听取审议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和2021年全市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的报告,更好发挥计划和监测指标牵引发展的重要作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举措、过紧日子等要求,听取审议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等报告,审查批准市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助力稳住经济基本盘。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听取审议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着眼农业现代化发展,听取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情况的报告,推动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围绕深化改革开放开展监督。听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大合作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支持重大事项落地、科创产业协同、重点区域合作,更高质量服务和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保护法、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聚焦难点堵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对相关部门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全面落实,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着眼用好开放平台,调研自贸区苏州片区工作,促进深化改革创新,塑造苏州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年度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促进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围绕美丽苏州建设开展监督。听取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法律规定,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视察城市绿化工作,助力打通绿色惠民最后一公里,建设具有苏州特色的公园城市。督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促进活化保护与品质提升相融合,打造更有特色、更具活力、更加宜居的古城。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回应人民群众对大运河文化传承保护利用的美好期待。视察三优三保工作情况,听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高效利用,更好统筹耕地保护与发展。
围绕人民群众关切开展监督。抓实抓好民生实事项目督办,听取审议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推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首次由代表票决确定的33项民生实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听取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汇报,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教育督导条例执法检查,以法治力量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提升。视察公共医疗体系建设情况,听取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情况的报告,助力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听取体育赛事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打造高水平赛事,带动全民健身运动开展。着眼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视察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听取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供水条例执法检查,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围绕加强社会治理开展监督。视察法院工作,听取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审判机关不断优化审判职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视察检察院工作,听取审议少捕慎诉慎押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听取公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助力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水平。听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巩固和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督察防汛工作情况,助力提升城市安全水平。高度重视来信来访群众诉求,受理来信来电143件次,正式转办处理82件次。
此外,常委会积极探索监督形式,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制定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的办法,要求常委会任命人员每年向常委会书面提交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每届任期内向常委会口头报告一次履职情况。推进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会商确定电动汽车充电、停车场(位)增设等年度重点监督项目,切实增强监督刚性。
四、强化代表制度化规范化履职充分彰显代表主体作用
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让党委政府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声音,在苏州现代化建设中彰显新作为。
开展人大代表助民企主题实践活动。去年7月至9月,常委会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人大代表助民企主题实践活动,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和街道议政代表9639人参与,走访企业10209家,召开座谈会731场次,发放调查问卷9677份,帮助下载政策计算器19053个,收集和反映问题3189条,形成专报102篇,有效发挥了纾困解难、助企发展的积极作用,系列做法和成效获全国人大和相关媒体高度关注。
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联系。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机制,修订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工作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实施意见。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参与,全年共邀请39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20余人次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视察、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议案建议督办、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等活动。组织在苏州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开展人大代表统一接待日活动,全市2656名五级人大代表和街道议政代表集中接待选民,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188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均以人大代表身份参加活动。修订市人大代表联系行政村(社区)实施意见,引导代表深入基层开展固定联系、接待等活动。
扎实办好代表议案建议。着力抓好坚持科技引领、强化数字赋能,全力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和全力打造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代表议案的实施督办,推动产业经济向创新经济跃升、产业大市向创新强市迈进。推进代表建议多系统办理与多层次督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11件,市政府领导分工领办8件,并按照8个专题进行回头看专项检查督办。年内295件代表建议全部按时办复办结,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通过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评选10件市民最满意的人大代表建议,共22.5万人次参加投票;在评选32个优秀代表议案建议的同时,首次评选23个实施办理优秀承办件,推动实现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开展新一届568名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帮助代表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夯实依法履职的能力基础。修订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明确履职积分标准、方式、运用等内容,激励和保障代表履职。建立健全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制定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实施方案、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意见,推动代表密切同原选举单位联系,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组织在苏州的省人大代表和省直苏州组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实现本届苏州选出的77名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
过去一年,我们注重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组织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苏州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课题研究,对137个社会治理创新案例、58个人大工作创新案例进行深度分析,对其中12个案例进行实地调研。持续深化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换届聘任街道议政代表2325名。探索建立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向开发区覆盖。推进全市1021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点迭代升级,培育8家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基地。举办长三角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工作交流研讨会,取得良好反响。指导基层人大创新实践,有效推行开发区区街合一人大工作模式、高新区功能片区人大工作等,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批示肯定。
过去一年,我们注重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依据新修正的地方组织法,起草市人大议事规则修订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修改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制定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实施办法,以更完善的工作制度保障高质量履职。积极推进数字人大建设,优化整合代表履职、建议办理、预算联网监督等信息平台,全面推动数字技术与常委会各项工作深度融合。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市县两级人大机关党建共建,联动办好政治理论学习、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做好宣传和调研工作,组织开展苏州人大新闻奖、全市人大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报送新闻作品获第30届江苏人大新闻奖一等奖,调研成果连续第7年获全省人大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系列做法成效获评2022年度苏州市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案例一等奖。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方密切配合、全市人民大力支持、历届人大接续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地方立法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督的刚性需进一步加强,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需进一步深化,常委会的履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等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2023年主要任务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两个确立是新时代实现伟大变革的关键所在,是新征程上赢得未来的必然要求,必须更加坚定地忠诚核心、信赖核心、紧跟核心、维护核心,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没有不满意为目标,持续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重要内容,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在党的领导下,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拓展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渠道,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必须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宪法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我们也要深刻认识到,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深刻把握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重托。
新的一年,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目标任务和九个方面重点工作,以人大工作质效提升年为抓手,更高水平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努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苏州样板,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作出人大贡献。
以更加精准管用的地方立法,持续强化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的法治保障。今年立法将紧扣发展需要、突出精准发力、坚持质量第一,安排11件正式项目,6件预备项目,涉及智能车联网、乡村建设、碧螺春茶保护、慈善事业、教育督导、城市环境卫生等方面,在做精做优的基础上加快各领域立法进程。进一步加强人大主导作用,把好立项入口关、起草质量关、审议决定关,完善代表直接参与地方立法机制。健全立法征求公众意见制度,持续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梳理推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经验做法,让立法更好地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以苏州享有地方立法权30周年为契机,全面总结和宣传地方立法成果。
以更加刚性有力的监督工作,推动落实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的目标任务。坚持靶向发力、综合施策,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监督。今年拟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碳达峰碳中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民商事法律监督、诉源治理、对台工作等听取审议报告,开展反间谍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古村落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执法检查,继续组织开展好民生实事工作评议。有序推进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完善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制度,探索对人大选举人员监督的有效方式。持续深化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衔接贯通、相互协调,探索建立向有关机关移交监督中发现问题和问责建议机制。
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决议决定,广泛凝聚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的磅礴力量。聚焦全市发展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切,优选重大议题,及时作出决定,将市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今年拟围绕国有资产管理、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方面作出决议决定,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等重要领域,必要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建立健全一府一委两院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工作的书面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
以更加充满活力的代表履职,充分汇集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的民意民智。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着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继续办好人大代表统一接待日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推动领导干部以代表身份参加履职活动。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协助代表通过专题调研、视察、走访等方式,更好地反映民情、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推进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重点督办多年反复提出的建议,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持续开展市民最满意的人大代表建议评选活动。全面推行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制度,把联席会议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促进开发区发展的持续动力。
以更加从严过硬的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的履职能力。强化党建引领,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市县两级人大党建共建全覆盖。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相结合,以用户思维抓好数字人大建设。加强宣传和调研工作,深化理论研究,展现根本政治制度在苏州的生动实践。加强各级人大上下联动,支持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共苏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勇毅前行,合力谱写地方人大工作崭新篇章,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中彰显人大担当、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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