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服务保障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前沿窗口,要以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三个面向”和“三个便于”“三个服务”总体思路,加强基层人民法庭软硬件建设,以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行稳致远。
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水平。基础设施完善是人民法庭高效运转、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的根本保障。经过“两庭”建设等各项经费的保障,人民法庭面貌日新月异,全面提升了审判服务保障社会发展能力。只有坚持基础设施建设重心下移、保障下移,才能确保人民法庭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实、力量足、能力强、成效显,为全面推进人民法庭护航营商环境打下扎实基础。
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人民法庭司法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提升,人才是基础。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向基层人民法庭倾斜,强化干部历练培养,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向人民法庭聚集,实现人民法庭的正规化和专业化,使干部队伍迸发出新的活力,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要提高人民法庭干警待遇,尤其是增加艰苦边远法庭的干警补贴,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吸引更多的人才主动到法庭工作锻炼。通过待遇保障,使他们安心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为维护司法公正储备更多的优秀人才。
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质效。便民利民、赢得民众的信赖,是提升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质效,推动人民法庭各项工作长远发展的根基。要坚持司法的人民性,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只有不断完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一网通办”服务要求,才能减少人民群众的诉累,及时便捷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只有最大化做到司法便民利民,方便群众诉讼,真正解决他们的困难,才能不断提升司法权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人民法庭处在矛盾纠纷的最前端,要主动融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之中,加强和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综治中心等纠纷解决机构的联系,建立纠纷化解协作体系,强化诉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及时流转、依法判处,彰显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好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员熟知社情民意、善于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为全面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民间智慧和司法力量。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民法庭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中心,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落脚点,以崭新的工作模式推进司法便民利民,切实发挥好化解矛盾纠纷的“桥头堡”作用,积极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创新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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