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张丫)近日,我市印发了《苏州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健全苏州市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出到2025年,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到2035年,建成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富有苏州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和15项主要任务。提出到2025年,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探索一山一策一湖一策等保护机制,提高建设管理能力。到2035年,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政策法规、建设管理、监督考评等配套制度,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建成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富有苏州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实施方案》要求推进规划编制,2025年实现太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规编制全覆盖。方案规定,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原则,优化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完善苏州市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同时要求创新自然资源使用制度,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鼓励采取多样化模式,发挥太湖生态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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