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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作用建设亮丽北疆

人民法院报 2023-02-11 09:22

北疆大地,壮美辽阔。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扎实推进“蒙马奔腾2022”审判执行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和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6857件,审执结84113件,同比上升4.15%和14.88%,结案率达96.84%。全市法院案件质效考核取得全区第三名的成绩,38个集体和85名个人受到自治区级以上表彰。

  助企纾困,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满洲里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结合该市水果出口市场频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承担小额贷款职能的中小企业所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深入满洲里森富国际物流置业有限公司、满洲里诚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通过企业园区走访、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开展“法官送法进企业”活动,提示从事水果出口生意的商户及时留存货物买卖相关证据,通过及时对账结算的方式确认债权债务数额,避免案件诉讼至法院后因举证不全带来的风险。与会企业认为活动的开展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高企业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

2022年,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构建助企护企“1+1+N”制度体系,出台制度机制100余项,开通涉企“绿色直通车”服务,全年通过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涉企案件22171件;开展“暖企行动”,成立“法官工作站”,与市工商联共同出台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引入知识产权要素式审判,受理商标权及侵害网络传播权案件,调撤成功率达91.85%;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征求的意见建议240条,立行立改网上退费、案件拖延办理等问题,推出“订单式”服务模式。同时,全市法院以司法建议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共发出司法建议125件,促进企业全面提升防范风险能力、合法经营能力、依法维权能力。

  夯实根基,扎实推进平安建设

2022年7月19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被告人赵某某等19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一案。经查,2014年3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赵某某冒用多家公司名义,虚构事实,通过发放宣传单、投放广告等方式公开宣传,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先后以呼伦贝尔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义与1159名投资人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累计非法集资14亿余元,共计造成576名投资人1.8亿余元的财产损失。该案被害人过半数为60岁以上老年人,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呼伦贝尔法院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该案的成功审结,扎实推进了平安呼伦贝尔建设。

全市法院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筑牢平安呼伦贝尔建设防线,依法严惩了张启波、邓宝森等一批在全区影响力较大的黑恶犯罪分子。2022年,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呼和浩特市政协原副主席白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张效敏等各类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66件75人。

  多措并举,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近日,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在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齐某常年以下猎套、用猎犬围猎等方式猎捕并出售驼鹿、狍、野猪等野生动物,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令被告人赔偿猎捕野生动物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总计21万余元并对其因售卖野生动物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作案工具及违禁品等予以没收。

北疆的绿,离不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行动。呼伦贝尔法院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四合一”审执工作模式,推动重心、机制、人员全部向审判一线发力,对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以及执行案件进行“四合一”归口审理,并引入“参审团”介入模式,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智库,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专业技术和理论支持。

同时,呼伦贝尔法院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呼伦贝尔模式”,制定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办理指引、编写环境法律工具书、发布环境资源司法白皮书,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和量刑标准;立足基层法院地域实际,设立7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创新补植复绿、劳务代偿、认购碳汇等多种环境资源审判裁判执行方式,建立呼伦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升涉呼伦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办理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并与讷河市人民法院建立嫩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司法协作机制,合力解决破坏嫩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为筑牢祖国北疆绿色生态屏障保驾护航。

  立足实际,融入市域社会治理

2022年5月,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法官进网格”活动,不到10天时间,诉前化解各类矛盾40余件,成效明显。这仅仅是呼伦贝尔法院在探索诉源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中的一个缩影。

全市法院突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重点环节,着力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积极探索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点的非诉纠纷解决途径,有效激发“枫桥经验”在祖国北疆的生机与活力;全面推广24小时自主诉讼服务,打造“一站一平台两中心”呼伦贝尔诉源治理品牌,与市非诉调处中心签订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总对总”联动协议,联合建立“人民法院诉源治理中心”,将海拉尔区人民法院、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设为试点法院;创建“无讼示范社区”“无讼企业示范点”,搭建百姓“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构建人民法庭“一庭一品牌”工作格局,依托“伊博乐”法官便民室、“草原明玉”调解室、“谐仁”四语法官工作室等载体,服务乡村振兴。

“2023年,全市法院将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呼伦贝尔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呼伦贝尔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范巧兰说道。(安 滨 贾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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