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艺)本周,苏州市教育局公布了2023年苏州市区可供积分入学随迁子女开放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及服务区域,并对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市区积分申请入学已于昨天开始,将于5月30日截止。
苏州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仅限市区范围,适用于苏州市区(包括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园区、高新区)。流动人口必须参加积分管理后才能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基本条件是在市区范围内(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园区和高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在苏州县市(含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购房,只要符合市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可以参加市区积分入学申请。达到当年本区(片区)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后可准入公办学校。另外,苏州市区范围内集体户口属于苏州户籍的,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
符合本区域(或片区)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的流动人口,经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进行统筹调剂。不服从统筹的不再安排。未能达到本区域(或片区)当年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以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如果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能够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已经入学并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号的不予受理。未如实提供经查验已取得学籍号的,则取消积分入学资格。已收到当年积分入学准入通知和入学告知书的流动人口,请在入学告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到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苏州市区积分入学时间节点安排】
申请时间:3月1日至5月30日
公布学位和排名资格线:6月30日前
公布排名:7月10日前
领取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7月20日前
统筹调剂:7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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