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日电 (记者 黄伟)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今天举行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信长星参加会议并发言。
信长星在发言时说,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与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起来,一体学习、一体把握、一体落实。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中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沉着冷静、保持定力,稳中求进、积极作为,团结一致、敢于斗争,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夺取新的更大胜利。
信长星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指南针”,极大增强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回顾江苏高质量发展的奋斗历程,民营经济始终是重要支撑力量;展望新征程,江苏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民营经济要发挥更大作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把他们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办好,遇到困难时给予支持,遇到困惑时给予指导,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全省广大民营企业要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广大民营企业家要增强家国情怀,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对内积极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对外积极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
信长星在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时说,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此次立法法修改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依宪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法治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作用,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治保障,我完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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