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张婷 库都鲁克)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确定从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区法院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
据悉,新疆高院仔细梳理当前羁绊经营循环的涉金融债权案件突出问题,与金融机构深入沟通后达成共识,形成《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级法院摸清所辖涉金融债权案件底数,设立目标案件台账,确立并完善涉金融债权案件立审执协调工作机制,力求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取得成效。
针对涉金融案件中查人找物、涉案财产评估议价、资产处置障碍排除、财产流拍后以物抵债等问题,全区法院要主动与金融机构、不动产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合作,加强资产信息共享和资产评估衔接,加大财产处置力度;与金融机构共建执行联动机制,联动破解“查人找物难”,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和协调推进会,共同研判并攻克审判执行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顺利开展。
当前,新疆高院正加紧对下指导,同时对各地(州)市368件涉金融债权案件、26件破产清算案件和1669件执行案件挂牌督办;要求相关法院拟订攻坚方案,一案一策,同时确定包案领导和审结执结期限;对于其他涉金融债权案件,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应审快审、应执尽执;充分发挥金融审判执行对金融市场的服务与保障作用,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健康有序的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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