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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通报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典型案例

新华日报 2023-04-22 09:54

□ 记者 王 静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江苏省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于3月31日全面启动。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深入一线、直奔现场,查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虚假整改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昨天,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集中公开通报4个典型案例。

泰州市部分地区生态空间管控不力,管控区调整乱象频出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泰州市发现,部分地区生态保护意识不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被调整得支离破碎。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规定,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应遵循集中连片、功能相似的原则。新通扬运河(海陵段)河道54%的沿河生态区域被调出。督察发现,部分地块因调出生态管控区而降低环境保护标准,企业管理粗放。志宏塑料加工部沿河堆放大量废旧塑料,生产设备简陋,现场气味刺鼻、污水横流;倾心广告公司脏乱差,含油污水直排河道,在附近河面形成明显油污带。

江苏洋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从事生猪养殖、果树种植,位于新街镇银杏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泰兴市以“地块内部已无银杏种植,不具备任何生态保护价值”为由,申请将该企业部分厂区调出保护区,实际该厂区四周均为种质资源保护区。

督察发现,新通扬运河阜溧高速西侧1.5公里范围内,北洋金属材料公司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填埋约15亩河道建设码头堆场,厂区露天设置数个土坝围堰,内有大量乳白色冲渣废水,经检测,废水总铬8.1mg/L,严重超标。泰州市宇博贸易有限公司码头无审批手续,渣土堆场违规占地约30亩,侵占河道岸线400余米。

常州市部分区域水环境问题突出,整治力度不够

滆湖、长荡湖(洮湖)是太湖上游重要调蓄湖泊,常州市洮滆片区主要位于武进和金坛。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常州市督察发现,武进和金坛对洮滆片区水污染防治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水环境问题突出。

武进、金坛河道污染问题被部、省有关部门多次交办,但不少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整改。

常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提出,2022年洮滆片区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任务为1.16万亩,常州市上报已完成,但直至督察进驻,武进、金坛改造项目仍在建设中。

督察发现,金坛立华育种公司废水处理设施长期停运,高浓度废水通过渗坑和暗管外排,导致茅东村河发黑发臭。武进康乐农牧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高达2460毫克/升、126毫克/升、92.5毫克/升,严重超标。

首轮省级环保督察指出武进永安花苑雨污不分问题,目前仍有大量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河道,污水氨氮浓度高达34.4毫克/升。督察组抽查武进湟里镇12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9座不正常运行。

徐州市扬尘防治落实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徐州市督察发现,徐州市扬尘防治“最后一米”打折扣,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第三方监理履职不到位,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督察发现,九里湖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岗前、工前教育培训无扬尘管控内容,违反徐州市相关规定;施工计划未按《徐州市工地污染管理规范》要求编制,雾炮喷淋等抑尘设施配备不足;工地现场围挡不全,土方作业无抑尘措施,部分施工道路未硬化,积尘严重。

省住建厅《2022年江苏省建设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监理单位承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理责任,对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督察发现,五山公园一期A线道路工程项目工地扬尘管控问题未整改到位。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审核把关不严;监理单位自身的扬尘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敷衍、内容抄袭。

此外,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该项目责令改正通知中未明确整改时限、无具体整改要求;徐州市住建局未将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纳入监理企业综合考核评价,扬尘类行政处罚未按照省住建厅文件要求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

督察还发现,徐州市多个产业项目建设工地、拆迁工地、宕口修复工地、港口码头,以及渣土运输中,都普遍存在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

盐城市部分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不力,臭氧污染形势严峻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盐城发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不实,餐饮油烟监管缺位,扬尘污染管控不严,臭氧污染形势严峻。

盐城市《关于下达2022年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计划的通知》要求,盐南高新区富豪家具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应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VOCs清洁原料替代。督察发现,富豪家具有限公司厂区内存放并使用本应替代的高VOCs含量油性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盐邦泵业制造有限公司环评审批意见要求使用水性漆,但生产车间内存有大量油性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督察发现,盐南高新区新河商业街多家餐饮经营户油烟废气经管道收集后未处理直排外环境,商业街烟雾弥漫,气味浓烈。

督察还发现,盐城港步凤港区、盐城市宝联港口仍存在物料覆盖不到位、地面积尘严重等问题。盐南高新区南海未来城旗天科创带基地项目东侧渣土、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违规倾倒,车过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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