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将他人抖音视频转发在自己的微信、抖音等社交账号上,将自己虚构成年轻女士,53岁的秦某以此诱骗他人为其发红包、代付款共计1.3万余元。近日,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起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年2月至10月,被告人秦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复制杨某抖音账号上发布的作品。秦某将这些作品发布在自己的微信、抖音、伊对APP等社交平台账号上,并将自己伪装成年轻女士。秦某以“谈恋爱”为名,诱骗被害人梁某为其发微信红包、微信转账、拼多多代付款等,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秦某向被害人梁某退还了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归案后,被告人秦某具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退还被害人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秦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人。(胡庆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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