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袁艺)近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在北京召开。江苏省共5家单位获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全省唯一语委办获得此项荣誉。
会上,全国178个单位获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荣誉,294名个人获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教育部、国家语委举办的首次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1998年成立,设在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坚持一手抓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手抓科学保护苏州方言,立足中华文明探源与江南文化品牌打造,走出一条富有特色的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苏州之路,扎实推进苏州教育和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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