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小芳 通讯员 曹 真 刘 澈)“预计2027年在册民营企业总数达到22万户,让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日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召开“创建最优营商环境赋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共同签署《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作备忘录》,一场厚植民营经济发展沃土的“春笋行动”在天津市滨海新区迅速落地。
据悉,该备忘录以“互享共认”为原则,涵盖了送达条款认定、电子送达共建企业互认、信用保全白名单互认、推广适用执行通知前置、推动生效证明自助查询、推广适用“定期法治体检”、清算与破产案件深度协作、建立营商环境“绿色通道”等八方面内容,将进一步凝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强大合力。根据备忘录,四家法院将建立营商环境“绿色通道”,畅通上下级法院沟通渠道,由一审法院对涉营商环境上诉案件进行评估、标识,提请上级法院共同关注解决。
“以前诉讼保全时,需要提供财产担保或保险等相应担保措施,如今进入法院白名单的企业实行信用保全无需提供这些担保,节省了企业的资产占压,降低了诉讼成本。”第一批被纳入诚信白名单的某融资租赁公司称赞四家法院达成诉讼保全资信担保机制,让更多企业享受到了“信用红利”。
与此同时,四家法院还与天津市律师协会联合签署了《人民法院与律师协会合作机制备忘录》,鼓励律师运用调查令、广泛使用电子送达、普及运用电子阅卷、共同参与“法治体检”活动,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与完善,共同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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