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指导电视剧繁荣发展。《通知》分为十四条,包括:加强电视剧创作规划;加强电视剧剧本扶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电视剧投入、分配机制;完善电视剧播出结构;规范电视剧收视调查和管理;统筹电视剧、网络剧管理;支持优秀电视剧“走出去”;加强电视剧人才培养;保障电视剧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明确新的文艺群体职称评审渠道;加强电视剧宣传评介;完善支持电视剧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引导规范社会资本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其中,按照媒体融合的总体思路,对电视剧、网络剧实行同一标准进行管理,未取得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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