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春节假期调整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扣款结算日期的通告》。
企业经办人员请注意
原定1月25日、1月30日发起单位汇缴扣款的,现统一调整到1月20日扣款。
请各指定扣款结算日为1月25日、1月30日的单位,在调整后的扣款结算日(20日)当日保证账户有足够资金,并及时在此之前办理职工增加、减少手续,以免造成托收失败、托收金额差错等问题。
还贷款职工请注意:
原定1月26日的还贷委托提取顺延到1月31日。
在此期间要还贷款的职工,请确保在贷款还款日前还贷银行卡内余额充足,以免造成逾期。
如果收到还款银行卡余额不足的短信后,请抓紧时间把压岁钱、年终奖存到还贷银行卡里就行,银行会再次发起扣款的。
另外提醒大家
过年期间(1.24-1.30)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停止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大家要确保在贷款还款日前还贷银行卡内余额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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