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仓公安机关对日前阻碍综合执法部门执法、殴打他人的王某与赵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其中王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5日行政拘留,赵某因殴打他人被处以2日行政拘留。
日前,太仓市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集中对辖区四通路、兴业路、发达路、板桥菜场等路段及周边进行市容环境专项“错时”整治。行动当天,执法人员在板桥菜场及周边整治过程中,发现某店铺门前占道经营严重,相关物品随意堆放,堵塞交通,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占道经营者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执法过程中,王某、赵某以谩骂侮辱、现场撒泼等方式拒绝配合执法,多次推搡并将执法辅助人员抓伤,影响恶劣。在此过程中,综合执法局队员始终保持克制,依法执法、理性执法,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娄东街道板桥派出所接到执法人员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依法传唤相关人员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最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王某5日行政拘留,赵某2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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