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期
码上议事厅主持人刘争
节后是企业复产用工的关键期。为打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苏州市各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动。但依然有个别中介想方设法“钻空子”,以招聘就业为名侵害求职者权益。本期“码上议事厅”,我们将近期一些求职者遇到的问题梳理汇总,给大家提个醒:应聘工作时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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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外企招聘中心”
招工时收取求职者不少费用负责人承诺尽快退还
2月7日,来自河北石家庄的胡先生向“报料台”反映,姑苏区平川路“苏州外企招聘中心”职介所以各种名目向求职者收取费用,希望有关部门帮忙讨还。
2月8日,码上议事厅主持人与胡先生取得联系。据他介绍,今年1月,自己和朋友一起来到苏州,想要找家电子厂上班。下了火车以后,两人经一家名为“苏州外企招聘中心”的职介所介绍,到常州一家电子厂上班。
据王先生回忆,从职介所到厂区,大约有三四十名求职者被安排到了同一辆大巴车上,其间,多名“经理”以“被褥费”“体检费”“车费”等名目,向求职者收取了300元到1000元不等的费用。“我当时花了700多元,经理承诺入职之后给我报销,至今也没见到一分钱。”
当天下午,码上议事厅主持人来到姑苏区平川路“苏州外企招聘中心”。该企业的工商注册名称为苏州弘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姑苏分公司,店内挂有姑苏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该职介所负责人说:“年前我们确实收取了部分求职者230元的被褥费,并承诺退还。同时答应按硬座标准为求职者报销车票。”
关于胡先生等人未拿到退款的情况,职介所工作人员表示诸如“体检费”等费用是工厂收的,与职介所无关,而“被褥费”以及“车费”,由于过年期间职介所放假,所以耽误了一段时间,“等过完年我们正常上班以后,会按照合同约定,尽快退还相关费用。”
“颀中”职介所
网络平台高薪招聘求职者发现薪资缩水双方已协商
2月4日,来自山东潍坊的代女士向“报料台”反映,姑苏区广济北路“颀中”职介所在网络平台上发布高薪招聘启事,求职者领工资时发现薪资严重缩水,希望有关部门帮忙调解。
2月7日,码上议事厅主持人与代女士取得联系。据她回忆,今年1月,自己在网络招聘平台上遇到了自称是“颀中”职介所工作人员的单经理。得到对方“工资38元1小时”的承诺后,1月17日,她从山东来到苏州参加面试,并按照“单经理”的安排,于1月18日到扬州邗江区的一家电子厂上班。但工厂为她发放的第一笔工资,却比当初“单经理”承诺的少了约三分之二。发现情况不对后,代女士第一时间想要去找“单经理”要个说法,却发现网络招聘平台上已经找不到这个人的信息了。
2月8日,码上议事厅主持人到现场走访,未找到所谓的“颀中”职介所,便再次与代女士取得联系。她回忆,“单经理”曾安排自己在“泰和泰”职介所参加面试。当天下午,代女士和工厂负责人一起与“泰和泰”职介所展开协商。经协商,职介所承诺3月8日前按照最初的承诺给代女士发放薪资,码上议事厅主持人也会持续关注相关情况。
“聘呗”职介所
克扣数千元工资工友们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2月4日,来自甘肃张掖的普先生向“报料台”反映,苏州高新区和枫产业园内“聘呗”职介所,克扣自己五六千元的工资。
据普先生介绍,去年11月收到一条“招工”短信,一名自称何经理的人承诺32元每小时的工资,让普先生到苏州工作。随后,他带着妻子一起来到苏州。第二天,两人来到和枫产业园参加招工面试,并被大巴车送到了“昆山世硕电子厂”工作。1个月后,两人在“何经理”安排下办理了离职手续,却被告知不干满一个月,工资不能足额发放。“反正只差两三天就满一个月了,我们就再次按照他的安排去了常熟‘立讯公司’,干了三天活。”之后,普先生依然只拿到了在“昆山世硕电子厂”的基本工资,约2000元,剩下的三四千元,“何经理”拒不发放。
当天下午,码上议事厅主持人来到和枫产业园,没有找到“聘呗”职介所。记者与“何经理”取得联系,“何经理”表示,公司规定只有干满3个月才能按照32元每小时的标准发放工资。随后,码上议事厅主持人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普先生需要先提交充分的证据材料,之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普先生决定与几位工友联合收集证据材料。
泰山路与广东街交叉口
求职者等“经理”来接提醒及时避免上当
2月8日,市民刘先生向“报料台”反映,在泰山路与广东街交叉口,有不少人聚集在路边,一名疑似黑中介的人在组织大家面试。
码上议事厅主持人赶到现场,看到有二三十人拖着行李,聚在一辆面包车周围。据他们介绍,之前有一批求职者已经乘车走了,他们在等待各自的“经理”来接。来自河南的肖女士说:“我是手机上收到了一条招工短信,看着工资比较高,就过来了。”
码上议事厅主持人随即将情况反映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务工者小心谨慎,不要上当受骗。之后,陆续有人来电反映,发现“经理”提供的合同并不正规、面试过程中乱收费等问题。邵先生表示:“面试第一天我就感觉不对劲。多亏有关部门的提醒,否则就被骗了。”
对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建议,求职者可到各地人社部门成立的人力资源市场,或在官方举办的招聘会上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还可以通过公司官方网站网络求职。
大巴车里
签署多份合同求职者已联系劳动部门
2月4日,来自安徽合肥的陈先生向“报料台”反映,他在苏州高新区嵩山路的一辆大巴车上参加面试,然后到昆山一家电子厂上班,其间签署了两份合同,发放工资时第一份“合同”却被告知无效,希望有关部门帮忙维权。
2月10日,码上议事厅主持人与陈先生取得联系。据他回忆,今年1月,他在网络招聘平台上经一位自称郭经理的人介绍,来到嵩山路的一辆大巴车上参加面试。他们先在“郭经理”的安排下签署一份“合同”,之后分别被介绍给“陆经理”“张经理”,以及一位不清楚姓名的“经理”,过程中又签署了一份内容与之前完全不同的“合同”。最后,陈先生和三四十名工友一起被安排到昆山一家电子厂工作。
陈先生说,在签署第一份“合同”的时候,对方表示后面的“合同”只是走流程,到时候工资按照第一份“合同”发。陈先生等人信以为真,便没有在意第二份“合同”的内容,直到工作了近一个月后才意识到第二份合同约定的工资比第一份差了一大截。而“经理”们承诺邮寄的第一份“合同”自己也没有拿到。
2月10日,陈先生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取得联系,希望事情能够尽快得到解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务工者,遇到不停变换面试地点、要求求职者在某个地方等人来接等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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