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安琪 通讯员 施长珠)近日,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在原有不动产登记、税务信息共享的基础上,聚焦历史数据共享难题,通过深化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实现涉税类登记信息“数据跑”。
以往,申请人到税务窗口提交纳税材料时,需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调取历史登记资料,再回到税务窗口办理缴税业务。现在,通过部门数据集成,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直接登录共享平台即可获取申请人不动产登记信息,大大缩减了群众办事成本,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值得一提的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税务部门还建立了安全的信息共享物流环境和网络环境,并签订查询保密协议,确保共享信息安全不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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