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记者罗沙)记者25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严厉惩处和有效治理下,我国毒品犯罪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国法院毒品案件数量在达到峰值后持续回落。
最高法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共计95.7万件,判决生效犯罪分子102.9万人。十年间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抛物线型变化趋势。一审结案数从2012年的7.6万件增至2015年的13.9万件,此后开始持续回落,2021年一审结案数降至5.6万件,回到2012年以前的水平。
据悉,我国末端毒品犯罪数量明显下降。近五年随着我国吸毒人员数量逐年下降及戒毒管控措施不断加强,毒品消费市场持续萎缩,“零包”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呈下降趋势。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非法持有毒品案件1595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1203件,较2015年高峰时期的10875件和35867件分别下降了85.33%和68.77%。
面对复杂多变的毒品犯罪形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指导思想。2012年至2021年,毒品犯罪案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刑率总体为23.09%,各年度重刑率分别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8至17个百分点。特别是在2015年之后毒品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下降的情况下,重刑率始终保持高位,2021年较2015年提升了6个百分点,反映出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坚持严惩力度不减,充分发挥了刑罚的惩罚和威慑作用,对遏制毒品犯罪蔓延势头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毒枭糯康及其集团骨干成员犯罪案、广东“博社村”系列制贩毒案、四川白友日涉黑组织特大跨国走私贩毒案等一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了死刑,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
最高法25日还发布了2022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包括毒品犯罪分子“自洗钱”以及因吸毒诱发的严重暴力犯罪,涉合成大麻素、氟胺酮等新列管物质,教唆未成年人吸毒等案件,从不同角度反映当前毒品犯罪特点,阐释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昭示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一贯政策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