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第一百二十七次主任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湖北武汉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会议和深刻汲取张敬华案件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精神,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关于省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吴政隆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主持会议,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王燕文,副主任许仲梓、刘捍东、魏国强和秘书长陈蒙蒙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反腐败斗争关系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堤坝,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和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的科学判断,深刻把握一体推进“三不腐”、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握实践要求,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范决策和工作程序,织密扎牢拒腐防变制度笼子,把“全周期管理”落到实处。要抓住关键少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强化政治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真正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有效运用“四种形态”,通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推动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湖北武汉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科技自立自强、化解金融风险、全面深化改革、基层社会治理以及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加强相关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更好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二十七次主任会议对7月份重点工作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