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全省发放住房公积金资金缴存利息首次超90亿元。全省住房公积金资金缴存利息结转工作,6月30日顺利完成,共结转利息92.19亿元,比上年增长18.03%。结息资金全部计入缴存职工账户,为全省缴存职工发放了一份实实在在的福利。
那么,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人士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后利息自动转存,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全部归个人所有。
关于公积金利息利率,该人士表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按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