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一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民心工程和人权保障制度。它植根于中国国情、政情、社情,传承了“天下大同”“无讼”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秉持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等先进理念,以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发挥激活、补漏、兜底作用,破解“九龙治水”难题和“公地悲剧”,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的创新方案。
2017年7月1日,全面施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以来,中国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综合运用磋商、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和督促、支持适格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发现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惩治和预防对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者侵害危险的违法行为,用67万余件公益诉讼案件的生动实践,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年来,中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益为核心,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监督办案全过程,为维护好人民幸福生活最大的人权强化法治保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不断深化“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专项行动,不断实现“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交通更顺畅、社会更和谐有序”。比如,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噪声污染、光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应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严格贯彻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重点针对伴随网络餐饮、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出现的新型公益侵害和风险隐患,精准监督、集中整治,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加强英雄烈士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以国家名义守护中华民族精神家园,让中华文化走向世界,让全球华人记住乡愁;以网络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以无障碍环境建设为切入点,切实加强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保障,推动建设全民全龄友好型社会,做好全生命周期关爱保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美丽中国、健康中国、数字中国建设乃至全球治理贡献公益检察力量。
5年来,中国检察机关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提供发展潜力和创新源泉,持续增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生命力。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从立法授权时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法定领域,不断向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等“4+N”拓展。增强公益诉讼检察与中央环保督察、审计等监督制约机制的协同协作,落实“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以检察履职、监督办案的“我管”,促各方履职、齐心协力“都管”。深化拓展“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应用,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线上线下参与、监督、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协作,既借鉴国外公益诉讼成功经验,又大力宣传中国智慧。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5年的成长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一个法治缩影:透过它,看得见、摸得着中国共产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也更有自信、更有决心展望和期待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美好愿景。对世界来说,这一生动实践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为世界破解公益保护难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