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区设立1至2个社区(村)观察点”“一般每五年集中调整一次观察点”……日前,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社区(村)观察点工作运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首次以制度形式将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通过面对面持续跟踪观察,“零距离”掌握社区(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民生法规执行实效。
社情民意源于社区(村),“直达”最真实
社区(村)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也是基层社情民情的“晴雨表”。人大社会建设领域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等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实得如何,民生法规在末端实施效果怎样,最终都与社区(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南京某老旧小区住户李奶奶居住在五楼,岁数大了,上下楼吃力。《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颁布后,其所在单元住户积极沟通加装电梯,但由于底楼住户不愿意便就搁置了。每次看到隔壁楼幢上下欢畅运行的加装电梯,李奶奶满眼羡慕。
“类似于加装电梯这样的好政策,在基层落实得如何,有没有需要修正的地方,都需要人大在监督推进过程中掌握第一手资料。”江宁区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袁媛说,他们率先进行尝试,连续两届注重在社区(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委员的代表中遴选社会委委员,促进社区力量深度参与议题选择、调查研究等工作。“在我委对口联系的代表中,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委员占比达50%。”她告诉新江苏记者。
作为实践性极强的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单纯依靠听取报告、集中视察等方式,难以深入掌握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的真实状况。南京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张锦荣说,“正因这个原因,我们设立市人大社会建设观察点,通过对基层社会较长时期的持续跟踪观察,获得一手资料,从而增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履职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观察点涵盖各类型社区(村),联络员均为人大代表
6月10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办法》。
《办法》第三条提出,观察点应当具有代表性,覆盖全市各区,兼顾城乡不同地域、不同类型和发展水平,确保全面反映全市城乡基层社会真实情况。观察点原则上每个区设立1至2个,主要在“两委”中有市、区人大代表任职的社区(村)中遴选。观察点一般每五年集中调整一次,时间与市、区人大代表任期一致。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平时也可适当进行调整。
在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首批名单中,鼓楼区热河南路街道小桃园社区、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新犁社区等19个不同类型的社区(村)被确定为首批社会建设社区(村)观察点。
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薛斌介绍,“不同类型的观察点,为全面考察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样本,也为出台和检验社会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供了现实基础。”
鼓楼区热河南路街道小桃园社区此次被列为首批19个观察点之一。作为观察点的联络员,区人大代表、社区党委书记陈程表示,将依托社区“有一说一”工作室平台,把收集到的社会建设方面民情、民意、民智进行梳理、研判,积极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提供民生议题。
4种方式收集社情民情,5类民生事务成观察“重点”
《办法》既规定了观察员队伍的组成结构,又规定了观察工作的基本任务,还提出了观察的具体方式。
《办法》第四条规定: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根据需要组建观察员队伍,观察员一般由市、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专业组代表和市人大社会建设咨询专家库专家等组成。观察员将采取实地考察、跟班体验、专题调研、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到社区(村)工作和活动之中,熟悉相关事务,听取意见建议。
“社区(村)是构成城乡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国家治理的基础部分,能够给我们观察基层社会生活提供较为真实完整的内容。”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咨询专家、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陈友华教授表示,“南京在社区(村)首设社会建设观察点,让观察员深入社区考察调研、跟班体验,结合自己的思考,给社会发展做出诊断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很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记者 黄泽文 通讯员 管驰辉 肖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