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大秋 通讯员 许逸如)近日,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联合编制并公布《2021年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2021年苏州市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
据介绍,本年度收费项目共37项,有18项涉及企业的收费,涉及执收部门17个。与上年度目录相比,本次发布的收费项目有所变化:取消社会抚养费以及因私护照加注费;增设特种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
收费目录明确,2022年1月1日以后国家、省发文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将及时动态向社会公布;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