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教育不仅是家庭内部的事务,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如何更好地推动我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今年5月至7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7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执法检查组所作的检查报告。
建强家庭教育阵地
“为深入了解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社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站等进行实地检查,听取各方意见,并通过网络征集全省家庭教育问题及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燕文介绍,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近年来全省家庭教育事业取得长足的进步,家庭教育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初步形成,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公共服务网络不断完善。省政府将“建设600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纳入2021年度民生实事,省妇联用好省财政每年1000万元妇女儿童公益社工专项经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有阵地才有根基。全省各级政府不断拓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将线下服务阵地与网络服务平台同推进、共发展。目前,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已实现全覆盖,城乡社区家长学校建设比分别达到95%和85%,同时,省民政厅在全省102个婚姻登记处全部设置了婚姻家庭辅导室,2021年累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近32.6万人次。
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精准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针对孤残、留守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省妇联重点依托全省1105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开展针对性指导或实施补充性家庭教育。针对因家庭教育缺失导致涉案的未成年人,全省法院系统已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240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477次;检察机关针对3407名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司法训诫,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807份;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涉及未成年人的家暴警情457起,对671名监护人落实家庭教育指导措施。
强化立德树人导向
执法检查组发现,教育“内卷化”引起的“教育焦虑”现象日益严重,学校、家长普遍将重心放在学科教育和应试教育上,对学生身心健康、德体发展关注较少。一些家长在传统思想和惯性思维影响下,对家庭教育在人格引领、个性涵养、价值观熏陶等方面发挥的作用重视不足。
对此,执法检查组建议建立健全以“立德树人”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各级政府要从领导干部做起,端正教育政绩观,优化教育生态,紧紧围绕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结合“双减”政策,充分调查研究,将立德树人理念全面融入教育评价体系,坚持五育并举,赋予德、智、体、美、劳新的时代内涵,不断促进未成年人道德品质、身体素质、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健康成长。
执法检查组还认为,要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支持鼓励精神卫生机构、社会组织、爱心企业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凝聚各方力量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社区等基层组织熟悉辖区居民情况的特点,重点关注辖区残疾、留守、涉案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家庭状况,及时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联系,适时提供专业化心理疏导和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完善监督考核措施
从检查结果看,家庭教育配套政策措施仍面临顶层设计不够完善、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监督考核不够到位等问题。对此,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制定实施省级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标准,组织有关部门编写省级家庭教育指导读本,推动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建立健全教师队伍家庭教育常态化培训制度、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制度和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构建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长效机制。要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不断提高家庭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
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强化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和经费保障,不断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供给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家庭教育相关专业、指导课程;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推动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在线辐射农村和薄弱学校;加快推动各级政府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经费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