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朱雪芬)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昨天,《苏州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首次审议。作为全国首部以终身学习命名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的出台将为我市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2019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作为教育发展目标,将构建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作为十大战略任务之一。苏州常住人口超1200万人,也是流入人口最多的地级市,在产业转型升级、新市民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方面,都需要倡导市民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我市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具有一定工作基础,但对照人民群众新期盼和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也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问题,亟待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通过立法让法治成为加强终身学习资源供给的刚性力量。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陈燕颜表示,制定《苏州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不仅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终身学习融入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提升苏州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强终身学习资源供给,满足市民学习需求的有力抓手。
条例草案紧扣我市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工作重心,从当下人民群众关切的社区教育、家庭教育、青少年社会实践、老年教育等事项入手,突出城市历史文脉、园林文化传承等苏州特色,将苏州的经验做法通过立法予以固化。同时,聚焦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农民、职工等重点人群,突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在终身学习促进工作中的职责,加大政府终身学习推进力度,注重扩大社会参与面。
据介绍,该条例相较于其他地方的终身教育立法,更加强调以人为本,通过政府推进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为市民终身学习提供便捷多样的资源和服务,为我市构建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捷的终身学习体系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