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朱雪芬 见习记者 罗意)苏州是大运河沿线流经区域最多、遗产最丰富的城市之一,并且是沿线唯一以古城概念申遗的城市。如何让大运河文化活起来,让千年文脉奔涌不息?昨天,《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首次审议。
大运河苏州段北起相城区望亭五七桥,南至吴江区桃源油车墩,纵贯南北96公里,纵跨5个区、14个街道、9个乡镇,以及望虞河、吴淞江、太浦河等河道,沟通黄金水道长江,串联太湖、阳澄湖、独墅湖等众多湖泊,留下大量历史文化遗产。当前,苏州正致力于打造江苏大运河最精彩的一段,加快推进苏州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打造江南文化品牌。
苏州作为国家、省大运河相关规划明确的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重点城市之一,也是沿线城市中唯一以古城概念申遗的城市,制定出台一部体现地方特色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陈燕颜表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的重要改革创新任务,要统筹协调好保护与利用、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等重大关系,必须以法治凝聚共识,以立法引领改革,统领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价值弘扬、文旅融合发展等内涵建设。同时,当前我市在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中仍存在统筹协调推进、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挖掘宣传转化等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立法重点规范和解决,为建设大运河文化带精彩苏州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草案明确了大运河文化挖掘研究、数字化建设、编制实施规划等具体要求,提出了空间风貌引导和管控、文化遗产保护范围、项目建设要求、遗产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事项,以及非遗传承范围和支持举措。其中,对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苏州段建设范围、主体功能区和展示体系进行了明确,还对大运河相关文化、体育、旅游等产业发展、文艺精品创作、运河文化宣传、开展志愿服务、融入学校教育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