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防御台风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9月15日20时,结束我省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
第12号台风“梅花”是今年以来影响我省时间最长、强度最大、范围最广的台风。面对复杂严峻的防台风形势,我省及时部署、周密防范,实现“不死一人、损失最低”目标,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供了坚强保障。
台风“梅花”于9月8日在西北太平洋洋面生成,逐渐增强为强台风;9月14日20时30分前后在浙江省舟山普陀沿海登陆;9月15日3时10分前后进入江苏,强度由台风逐渐减弱为热带风暴,同日14时前后从江苏射阳移入黄海。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台风防御工作。省委书记吴政隆多次批示、动态调度指挥台风防御,15日到省防指检查有关地区和有关部门台风防御工作;省长许昆林多次作出批示,于13日晚主持召开全省防御台风视频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做好台风防抗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费高云,副省长马欣14日对台风防御工作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再落实。
省防办发挥职能作用,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防总要求,坚持“一日一会商”“一日多调度”,及时召开防台风会议,组织相关部门、重点地区联合会商,加强分析研判,加密预测预报,全程实时掌握台风发展动态及影响,为防范强风暴雨、河网超警以及城市内涝等风险,提供可行性决策建议。
在我省受台风影响前,省防指派出由水利、农业农村、住建、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海事等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的6支防台风工作组,分赴连云港、盐城、苏州、无锡、常州、南通等防台风一线,督查指导城市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抓好沿海避风避险工作,参加地方防台风会商会,督促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属地责任。全省上下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防台风工作首位,前置抢险救援力量,落实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排险除患和巡堤查险等措施,确保防台风安全——
在户外,做好塔吊、玻璃幕墙、脚手架、广告牌、行道树、老旧房屋等隐患点位的防坠落、防倾倒、防倒塌措施,影响严重地区果断采取停课、停工、停业、停产等措施;在水上,及时提醒并组织海上作业人员、渔船、江河航运船只及早有序回撤,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尽转,不留死角盲区;在地面,组织做好城市防涝,落实应急抢排力量、设备,对地下空间、立交桥下、地铁等部位实施重点防范。12日至15日,全省13市累计撤退转移人员163526人,回港避风船只13090艘,排查消除广告牌等市政隐患8870处,排查消除龙门吊、塔吊、围挡等建筑工地隐患4558处,停工工地9481个。
针对台风带来的暴雨、强风、增水及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省防指各成员单位迅速启动预案。省水利部门动员9支省级共473人的水利专业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预备块石106万吨、袋类650万条、土工布275万平方米、移动泵车19辆。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海上大风预警,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发送提醒短信覆盖用户1.05亿人次。应急部门严格管控危化品、矿山和工贸等重点行业,在重点易涝区域前置消防救援队伍,协调东海救援船保障外籍渔船人员安全。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做好渔船避风回港工作,共召回渔船2372艘、撤离人员16877人。交通运输部门强化客货运输、公共交通安全监管,取消航班266架次、关闭隧道1条,停运客车1203班次、船闸18个、港口码头2323个,管控船舶4284艘、船队66个。文旅部门督促关闭全省A级旅游景区39家。海事部门严格落实沿海船舶撤离,处置船舶走锚、碰撞等险情,共撤离沿海3市各类船舶650艘、人员4282人。
目前,我省已进入后汛期,天气形势仍复杂多变,防汛抗旱工作丝毫不能松劲懈怠。下一步,我省将始终紧绷防汛安全之弦,坚持主汛期各项防御工作机制,统筹防汛防台风和蓄水保水、水生态水环境改善等多目标调度,慎终如始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