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邹强)昨天,全省法院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研讨交流会在张家港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蔡绍刚出席会议。
近年来,省高院以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为战略支点,结合一法庭一品牌创建活动,指导全省基层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实际探索服务乡村振兴新路径,推动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全面提质。省高院去年3月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全省法院首个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一年多来建成覆盖全省各地区的19个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形成司法服务特色产业、生态环境、文明乡风、基层治理、美丽乡村等一系列实践成果。
截至目前,苏州两级法院先后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吴江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昆山市人民法院花桥人民法庭设立3个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3个实践基地充分发挥探索、开路的先锋作用,积极创新工作举措,打造特色品牌,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实效。
在实践基地的示范带动下,苏州全市法院特别是35个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投身服务乡村振兴的火热实践。过去一年,全市人民法庭新增固定巡回法庭3个、巡回审判点10个,组织送法下乡活动203次、巡回审判345次、法官进网格1877人次,通过驻村法官工作室等化解矛盾纠纷8522件。市中院因势利导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推动构建以人民法庭为主体,纵向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横向对接基层党组织、基层治理单位等,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立体化诉源治理体系,有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会前,与会代表前往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锦丰人民法庭、锦丰镇店岸村非诉无声工作室、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南丰镇永联村美美乡村 法治保障联盟联系点等,深入调研各地开展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有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