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治苏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暨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会议召开
苏报讯(记者 邹强 王小兵)昨天,苏州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暨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全体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全体会议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司法协调小组组长、社会治理与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黄爱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司法协调小组、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担当作为、通力协作,服务大局更加有为、司法为民更加有效、政法改革更加有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
会议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执法司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执法司法工作好坏的标尺,坚决补齐执法司法服务民生的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执法司法供给的质量和效率。要不断强化法治保障,各单位要有效发挥法治苏州建设主力军作用,以走在前列的高标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见实效、出亮点,推动更高水平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会议强调,要持续擦亮营商环境金字招牌,深入推进企业合规试点工作,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要充分彰显执法司法为民底色,借力优质法律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优化便民服务平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融入社会治理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要不断提升维护稳定能力水平,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执法司法权力鲜明的政治性、厚重的人民性、强烈的法治性,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秉公用权。要优化执法司法权力配置,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切实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坚持以效果为导向,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作、全局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市中级法院院长蔡绍刚,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