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深化、细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了司法参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能力,坚持为民司法,历练、锻造了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的品质。
2012年以来的十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里不同凡响的十年,回头看,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以来,这十年走过的路,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踔厉奋发的十年,是人民司法助力依法治国的十年,不忘来时路,才能走好未来路。
“欲明大义必先知史”。百年苦难辉煌奋斗史中,中国共产党创建、领导了人民司法,在井冈山、在瑞金、在延安、在根据地、在解放区,民主法制事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学史明理,学史增信,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行,因为他是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掌握辩证的历史唯物主义,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因为他实事求是,坚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革命法制的伟大实践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结合了起来,发展和壮大了起来。党领导几代法律人赓续人民司法红色基因,使人民司法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路径坎坷而奋起前行,在革命、建设和发展中行稳致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指引下,人民法院深化、细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了司法参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能力,坚持为民司法,历练、锻造了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的品质。
人民法院深化、细化了司法体制、机制改革。
时移势异变法亦宜。为了回答好人民群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历史之问、关于人民司法的时代之问,为了发挥人民司法在中国经济社会改革、开放和发展中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党领导人民司法进行了多轮司法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适应,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细化——立案登记制,尊重、呵护当事人的诉权;完善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制度,让摆事实讲道理成为朴素易行的诉讼文化;设立金融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设立六个巡回法庭,以审判为中心,使人民法院庭审活动的权威地位更加明确;法官员额制、责任制使“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找到了应然、实际环节,权力用在阳光下,权力必在规范中。
人民法院培养、提升了参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权力机关科学、高质量立法涉及现代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就业、养老保险、生态环保等方方面面,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就是最好的例证。司法者与时俱进,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是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必然要求,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应然要求。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依法析理、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的司法能力,就是解决稳就业保民生等国计民生诸多纠纷的能力,就是对党的司法政策和法律的领悟力、判断力、执行力。这十年,智慧法院、互联网司法模式,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指尖法庭、车载法庭、马背法庭畅通了司法服务。历史与现实、纵向与横向比较可见,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发展,长期稳定的法治秩序就是司法能力不断提升拓展,积极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力证之一。
坚持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今,努力实现这一工作目标已成为法官的座右铭。司法为民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事关自身合法权益的争议诉讼中,从案件审理的程序到实体都感受到具体、温暖和廉洁的公平正义。新时代的司法活动围绕平安中国、民生福祉和公正的司法主题,围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关系民生与生态的实体法展开。
人民法院历练、锻造了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的品质。
司法者、法律和司法机关在经济社会生活中融合形成和秉持自己的特有品格。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审巨贪、判黑恶、严打暴力犯罪,为改革开放保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护航,呵护民生教育医疗就业养老,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保护消费者权益,助力营造统一大市场的法治环境,公平公正审理涉外案件,用法律语言与世界交流。
面对超大量诉求,担当超负荷裁判,人民法官在日复一日敲响法槌、年复一年庄严宣判中历练、锻造了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的品质。人民司法的好体制,高水平的优秀品质,已得到人民群众的赞同,得到世界司法同行的赞许。(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