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概述
2019年至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2019年的49.3%提高到2021年的89.4%,增加了40.1个百分点,今年1月至9月提升至90.5%。与此同时,刑事案件不捕率、不诉率逐年上升,2021年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31.2%、16.6%,较2018年分别增加9.1个、8.9个百分点。
数据分析
司法人员能动司法意识更强
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勇认为,从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亲自审议通过试点方案;到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刑事诉讼法,固定、发展试点成果;再到2021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作为研究推进的重大问题和改革举措,这一过程促使上述刑事诉讼数据出现根本性变化,更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进,不捕率、不诉率的逐年上升,意味着司法理念在发生着变化,司法人员能动司法的意识更强,刑事诉讼不再是简单的‘治罪’,更多的是‘治理’,通过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等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王勇表示。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指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被追诉人认罪认罚、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和被害人一方的谅解,既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少捕慎诉慎押的前提基础。不捕率、不诉率的逐年上升反映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数据评价
我国刑事司法的文明和进步
在王勇看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上升具有几方面的价值和意义,即钝化社会矛盾,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有效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全面推进诉讼繁简分流,切实提升办案效率;强化权益保障,确保公平正义均享。
“数据的变化说明我国近年来的司法改革已经取得明显成绩。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刑事司法的价值呈现多元化趋势,即重视司法资源投入和诉讼效率。刑事司法越来越重视以解决纠纷为目标。”韩旭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与不捕率、不诉率的变化反映出我国刑事司法的文明和进步,说明检察机关顺应当前犯罪结构和犯罪形势的变化,采取了与之相适应的司法策略。(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