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第一百三十六次主任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交流研讨。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吴政隆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主持会议,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王燕文,副主任许仲梓、马秋林、刘捍东、曲福田和秘书长陈蒙蒙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5年的历史性成就,科学分析当前形势和任务,深入讨论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若干重大问题,为召开党的二十大作了充分准备。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政治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不折不扣将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执行好、落实好;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同即将开展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新起点上开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全面准确理解共同富裕的内涵和要求,充分认识到实现共同富裕既是现实任务也是奋斗目标,把握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充分认识到实现共同富裕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把握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充分认识到实现共同富裕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把握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立足人大法定职能推进共同富裕,加快相关领域法规制度供给,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推动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会议研究审定了关于检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等7件报告的审议意见,审定了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办法、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关于长江保护专题询问的工作方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