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张玲)为保障辖区残障人士合法权益,方便其参与诉讼活动,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与南山区残联签署合作协议。协议明确双方合作目标、原则、机制和内容,联合创设深圳首个区级“法律助残合作工作室”,合力打造法律助残工作新模式。
据悉,“法律助残合作工作室”设在南山区法院立案庭,由区残联派驻签约律师每周驻点值班,支持配合区法院完成调、立、审、执等各环节对残障人士的司法救助,及时跟进残障人士的诉讼活动,提供诉讼引导、释法说理等服务。与此同时,建立涉残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南山区法院和区残联定期互通涉残障人士案件信息,实现数据共享。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双方工作人员、专业律师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究近期重大、特殊涉残案件,推动案件妥善处置、及时化解。
为了便利残障人士诉讼,南山区法院系统完善无障碍诉讼硬件设施,加强法院院部及各人民法庭的盲人通道、无障碍通道、无障碍专用洗手间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轮椅、手写板、助视器等助残设施,印制残障人士诉讼指南,设立残障人士立案窗口,保障残障人士无障碍参加诉讼。
对刑事案件的残疾被害人、残疾自诉人、民事与行政案件的残疾当事人及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障人士,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引导其向区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诉讼过程中,为视力、听力、语言残障人士等聘请专业人士提供辅助服务;对于视觉障碍者提供盲文、大字体法律文书等特殊文书版本;对确需陪护诉讼的,可允许1至2名辅助陪护人员到庭,帮助其办理相关事宜。
在诉前调解、立案、审理、执行等各项诉讼环节,南山区法院对涉残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实施司法救助、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比如在立案阶段,对残障人士除实行现场立案、网上立案之外,还推出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在审理阶段,做好繁简分流,及早开庭、及时判决、尽快结案,缩短办案周期;在执行阶段,对申请执行人为残障人士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从快执结,及时兑现残疾人士胜诉权益;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残障人士,依法落实诉讼费缓、减、免等司法救助制度,畅通残障人士维权之路。
在做好“送法”助残服务方面,南山区法院派法官不定期为残障人士及残联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在国家宪法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点,联合区残联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助残相关政策法规,共同营造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