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现在加油站的各项制度都已上墙,员工都上了工伤保险……”近日,贾某向前来回访的河南省内黄县检察院检察官李军甫介绍道。
据悉,贾某在内黄县经营一处柴油加油站,因为非法销售汽油,被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
案件移送内黄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李军甫认真审阅卷宗,先后三次到案发地走访调查得知:贾某经营的加油站属于农机系统指定的专项服务“三农”领域的站点,该加油站拥有销售柴油的资质,雇用了5名当地村民,其中还有2名员工是村里的困难户。由于经营销售品种单一,加油站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贾某谋划转型,开始申请销售汽油的资质,上级部门对此也很支持。就在手续办理期间,贾某迫不及待地开始销售汽油。
贾某的加油站在服务当地农业发展、解决村民就业、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如果将贾某一诉了之,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都不好。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内黄县检察院决定启动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推动成立了由工商联牵头,市场监督管理、税务、财政、环保、司法等部门参与的内黄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并邀请律师、审计师等专业人员到案发加油站,对其资质、纳税、保险和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
经过各方努力,今年6月,该加油站取得销售汽油、柴油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7月,经安阳市商务局批准,允许其从事汽油、煤油、柴油的零售业务;9月,经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小组检验,肯定了其合规化整改成果。为了让加油站继续经营下去,更好服务保障“三农”,内黄县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审议,决定对该加油站的负责人贾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10月8日,承办检察官李军甫向贾某宣告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其进行训诫教育。(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郑茜 李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