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是省委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明确的重大立法事项,将提请明年初的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在前期调研论证、民意征集、审议修改的基础上,11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医疗保障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曲福田主持会议。
在听取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医药行业从业人员和参保人员的意见建议后,李小敏指出,我省医疗保障立法工作体现了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的宗旨,体现了守正创新、稳中求进的原则,体现了立需要之法、立管用之法的要求。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聚焦中国式现代化目标任务再深化,把握好落实中央精神与体现地方特色、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从大处着眼、从细处着手进一步修改好完善好法规草案;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再深化,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使条例起草制定的过程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使条例成为立法工作推进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标志成果;聚焦高质量要求再深化,坚持基本医保应保尽保的全面性,强化医疗救助的兜底性,保障基本医保基金运行的可持续性,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的便捷性,增强医疗保障监督管理的刚性,增进医保、医疗、医药发展的协同性,努力制定一部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医疗保障条例,为江苏医疗保障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