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的63个县(市、区)的1—10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1—10月,63个县(市、区)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1—10名)依次是:靖江市、张家港市、扬中市、常熟市、江都区、太仓市、江阴市、六合区、浦口区、泰兴市。相对较差的后10位(倒1—10名)依次是:铜山区、涟水县、泗洪县、丰县、东海县、射阳县、赣榆区、沭阳县、洪泽区、金湖县。
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快的前10位(1—10名)依次是:句容市、仪征市、吴江区、丹阳市、江阴市、宜兴市、江都区、靖江市、宿豫区、如东县。改善幅度相对较慢的后10位(倒1—10名)依次是:金湖县、洪泽区、丰县、高邮市、赣榆区、泗洪县、淮阴区、涟水县、东海县、邗江区。
省生态环境厅将结合排名情况,进一步加大对上述排名靠后县(市、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的稳定、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