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福建省三明市地理位置优越,拥有得天独厚的制种条件,制种产量占全国四分之一,是全国杂交水稻制种第一大市。
近年来,三明市两级法院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打好种业翻身仗”的总体要求,从优化制度供给、加大审执力度、深化多元共治等方面司法护航种业振兴,用法治力量守护三明这片红土地上的稻花香。
强保障增动力
“三明法院逐步探索建立‘1+4+N’司法服务种业振兴新路径……”今年9月9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记者通报三明市两级法院护航种业发展工作情况。
据悉,三明中院于今年年初设立种业振兴司法服务管理平台,分别在建宁、泰宁、宁化、尤溪等4个国家级水稻制种大县挂牌成立种业巡回审判专庭,在30个稻种基地设立种业司法服务点,以点带面构建“1平台4专庭30服务点”种业司法服务网络,将司法服务辐射至市域所有制种地区,立体化全链条为种业振兴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种业振兴司法服务管理平台的设立,旨在对全市种业的司法工作进行系统化统筹、规范化管理、实质化运作。”三明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文光介绍道。平台立足三明涉种业和耕地案件的实际情况,联动政府职能部门、种业协会等各方力量,畅通涉种业案件绿色通道,加大案件审判执行力度,推进资源共享、联合调研、纠纷化解等各项工作。
强执行彰威力
“感谢法官,帮我执行到十几万的种子款,我可以安心制种了。”近日,建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为解决一起跨省种植回收合同纠纷,驱车2000公里前往安徽省合肥市,成功执行到位15万元种子款。
2019年2月,建宁县某种子专业合作社与安徽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达成种植回收合同。合同签订后,合作社按照约定组织种子生产并交付,但科技公司却迟迟未支付种子款。合作社多次催讨未果后,无奈将科技公司诉至建宁法院。经法院判决,科技公司应偿还合作社种子款133万余元。后科技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合作社便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迅速冻结了申请执行人申请保全的银行账户,并成功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一处2400平方米的厂房等。同时,经过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制定还款方案,为案件成功执结奠定基础。
该案取得突破,得益于建宁法院正在开展的法护“金种子”百日攻坚执行专项行动。
“种子,是粮食安全的根基。开展此次专项执行行动,就是要让拖欠种子款的被执行人无所遁形,兑现制种户的胜诉权益。”建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包东明说。
针对涉种业维权纠纷,三明法院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对案件实行“滚动管理、专项督办、定期通报”监管机制。考虑到种子生产季节性强的特点,全市法院不断完善种业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建设,推行“派驻法官+巡回审理”工作模式,选派专人驻点办案,就地开展巡回审判、巡回调解,不误农时,速化纠纷,建立执行通知前置程序,推进种业纠纷案件执源治理,加大查人找物、资产处置及强制执行力度,惩戒种业领域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涉种业诉讼、执行案件474件。
强联动聚合力
耕地,是种业发展的命根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全面加强耕地司法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仅靠法院单打独斗是不够的。
三明中院生态审判庭庭长林广伦表示,要加强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机关和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协同联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尤溪县人民法院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耕地保护·司法护航”协同工作机制,并设立驻县田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这是福建省首个耕地保护派驻法官工作室。
尤溪县下发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对耕地保护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网格化监管,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管理职能作用,开展联合巡田、专项整治等行动,通过数据共享、修复共治、应急处置、多元解纷、田长保障、涉田改革等方式,形成耕地资源综合保护合力。
此外,三明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耕地司法保护工作力度。
近年来,三明法院坚持用法律的温度来化解涉耕地民事纠纷,高悬司法利剑,依法打击侵害耕地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促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治理。2019年以来共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26件,以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国家耕地红线的责任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