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兰兰
系统记录有误,等了半年为何还无法纠正?“山寨”交通标志该谁管?如何进一步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11月29日,省公安厅副厅长陈辉、谭永生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走进省《政风热线》直播现场,全省13个设区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同步在线,实时回应群众诉求,答疑解惑。
错误记录迟迟未纠正
这样的事不该再发生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项女士意外发现,自己在公安系统网络有一个10多年前的“非法记录”。当地公安机关表示当初记录有误,平台数据修改需要上报、走程序。但项女士等了半年多,错误至今未纠正。记者跟随项女士到派出所和接警大厅询问办理进展时,多位民警表示“时间太久远,不知道原因出在哪”“错误记录不好删”。
对此,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纪委书记刘汉钧在直播连线时回应,此类问题需走访当时涉事人员、查询纸质的档案资料等,如确系登记有误,将迅速启动有关程序,报省公安厅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删除。“如果民警至今还没有对群众诉求展开调查,就说明个别基层民警工作态度和作风有欠缺,若因调查过程有难度,我们会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刘汉钧说。
省公安厅公安大数据局副局长陈昕介绍,针对记录错误这类问题,省公安厅已出台处理流程办法,根据不同难度规定了处理期限。“我们也推广了全省问题数据的上报系统,老百姓可以拨打12389反映相关问题,大数据部门会第一时间核查处理。”
“在过去数据建设过程当中,由于人为错误录入或系统问题,有少数信息错误问题,群众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要求改正。”陈辉表示,纠正渠道是畅通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最快时间内解决问题,像项女士这样半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不应该再发生”。
交通标志不能随意设
群租房隐患整治继续加力
泰州市姜堰区通银天泽园小区居民反映,小区周边几条无名道路上,4块“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间停放”“违反禁令标志罚款100元记3分”的道路交通标志竖了一年多,仍然经常有车辆违停造成拥堵,交管部门也没有来执过法。居民投诉后才发现,这4块道路交通标志竟然并非交警设立。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梁志刚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从群众反映的情况看,应是涉及未交付道路标志标线设置问题。”他表示,小区内部的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的范畴,公安交通部门可以依法指导小区物业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节目结束以后将主动与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沟通协调,依法依规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保障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节目中,南京市建邺区恒盈名居小区居民反映,物业从2013年开始在小区内搭建违章建筑对外出租,不但破坏整体环境,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对该处建筑加强走访巡查,并且对居住人员的情况进行核实。”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副局长孙国娟回应,如发现有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警方会依法依规处理。如果发现存在属于政府其他部门管理的违法行为,将强化部门联动,并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徐亚中表示,近几年来,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持续整治出租房安全问题,群租房管理正在进一步规范中。我省将继续加强群租房安全隐患整治,明确各方责任,加大部门联动执法,加强宣传教育。
扫一扫门牌也能办事
信息更新还需更及时
门牌上设置二维码,一扫就能联系上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等,为居民办事带来了方便。这是2018年以来,省公安厅、民政厅联合推行的一项民生实事。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多数门牌已实现标准化,但还存在门牌尺寸过小、社区网格员系统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门牌真的方便老百姓办事了吗?徐亚中介绍,目前老百姓对标准化门牌反馈良好,外来人口使用率已达60%,本地居民使用率达到一半。他表示,部分门牌信息更新不及时,这种情况确实客观存在。“一些城中村、老旧小区、乡村正在改造,为节省政府财力、避免重复投入,部分门牌尚未更新。公安部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和服务,把好事办实办好。”
有网友咨询,自己想加盟奶茶店,又怕被骗,有没有什么辨别方法?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王华兵提醒,目前公安机关办理的品牌加盟模式诈骗案例,往往是通过网络发布一些消费者信得过的品牌的广告宣传作为幌子,为了诱惑投资者加盟,诈骗人员甚至专门包装一个店雇人排队,把有投资意向的人引到店内参观,营造经营很好的假象。“加盟被骗这类案件挽损较难。”王华兵建议,选择加盟前认真了解品牌资质、多渠道核实品牌含金量、独立实地考察,保障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