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12月1日电(记者史自强)记者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河北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近日发布,将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并将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所在周设立为“河北慈善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后,河北省制定的首部慈善领域的省级地方性政府规章,着眼于提升慈善事业发展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全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提出,政府要加强慈善文化建设,搭建慈善文化发展平台,培育慈善文化品牌,增强社会公众的慈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学校等教育机构要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政府要加强对慈善工作的组织领导,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救助活动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慈善资源,提供需求信息,组织引导慈善组织以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及时开展募捐和救助活动。
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举措方面,办法明确,加强慈善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慈善组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与慈善组织合作,开设慈善相关专业。推动“互联网+慈善”发展,为社会公众参与慈善、慈善组织募集资源、困难群众求助搭建更加便捷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