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5日电(记者丁怡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装配式建筑发展可复制推广经验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经验清单》),总结各地在装配式建筑政策引导、技术支撑、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监督管理、创新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安全、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扬尘噪声污染和建筑垃圾、缩短工期提高效益。2021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达7.4亿平方米,较2020年增长18%,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4.5%。
政策引导方面,《经验清单》列出了各地在土地保障、财政奖励和金融支持、面积奖励和提前预售、引导高标准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安徽合肥对县区投资的装配式保障性住房(含农房)给予奖补,2021年以来发放奖补资金2.06亿元;广东深圳明确将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增量成本计入项目建设成本,解决了建设单位投资核算依据问题。
产业发展方面,各地合理布局生产基地、打造产业集群、拓展应用领域、支持企业“走出去”。其中,山东初步形成省会、胶东、鲁南3个相对集中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聚区,培育国家级生产基地34个,省级生产基地121个;四川成都在城市综合管廊等市政项目中积极推广预制构件,市区20余座互通立交桥以及投资80亿元的综合管廊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
《经验清单》还分享了各地在提升装配式建筑专业能力方面的经验,包括培育产业工人,为产业工人搭建交流学习平台,推动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建设综合性实训基地,根据装配式建筑关键工种技能需要及技术发展方向建设综合性实训基地,开展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山东创建18所省级装配式建筑体验教育基地,推动校企合作建设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福建支持9家骨干企业成立装配式建筑工人培训基地,累计培训产业工人超过5500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发展装配式建筑要坚持标准引领,推进标准化设计和生产;继续加强对装配式建筑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推广建筑师负责制,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大力推动工程总承包制度,充分发挥装配式建造方式的综合优势,促进装配式建筑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