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省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省长许昆林监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试行)》,省政府任命的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上午9时,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宣誓人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宣誓后,许昆林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新征程上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他勉励大家将铿锵誓言铭之肺腑、见诸行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于职守、勤勉工作,不负组织、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许昆林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牢记为民宗旨,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可及性,确保社会大局平安稳定。要勇于担当作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教育科技人才战略支撑、促进共同富裕、建设美丽江苏、深化改革开放等重点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要恪守法治原则,深入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加强作风建设,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省政府领导同志,以及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委组织部、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省政协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见证宣誓。